一、變差的普通與特殊原因
沒有兩件產品是完全相同的,因為任何過程都存在許多引起變差
的原因。產品間的差距也許很大,也許小得無法測量,但差距總是存
在。例如影響一個電池得高度的因素有設備(磨損率、速率)、原材料
本身特性差異、操作人員及環境(溫度、動力供應)等。
零件變差位于公司規定的公差范圍內是可接受的,超出公差范圍
是不可接受的;按時完成報告是可接受的,遲緩的報告是不可接受的。
而管理任何一個過程減少變差時,都必須追究造成變差的原因。首先
要區分普通原因和特殊原因。
普通原因指造成隨著時間的推移具有穩定的且可重復的分布過程
中的許多變差的原因,我們稱之為:“處于統計控制狀態”、“受統計控
制”,或有時簡稱“受控”。
特殊原因(可查明原因)指的是造成不是始終作用于過程的變差
的原因,即當它們出現時將造成(整個)過程的分布改變。由于特殊
原因造成的過程分布的改變有些有害,有些有利。有害時應識別出來
并消除它,有利時可識別。
如果存在變差的特殊原因, 隨著時間的推移,過程的輸出不穩定
二、兩種控制措施
系統措施
√通常用來減少變差的普通原因
√通常要求管理層的支持
√工業經驗,約占過程措施的85%
局部措施
√通常用來消除變差的特殊原因
√通常由與現場有關的人員解決
√工業經驗,約占過程措施的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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